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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已于2016年1月6日颁布,并将于2016年7月1日正式实施。为了帮助相关方理解《管理办法》各项要求,确保《管理办法》有效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组织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以及中国电器工业协会、中国家用电器协会、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等共同编制《实施〈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的常见问题答疑》(以下简称《常见问题答疑》)。
《常见问题答疑》编制过程中征求了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投资性公司(ECFIC)工作委员会环境工作组、欧洲电气电子行业机构、美国信息产业机构(USITO)、日本电子信息技术产业协会(JEITA)等国外相关协会和机构,以及国内外相关行业专家的意见。在征得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同意后,形成《常见问题答疑》,正式向社会发布。
相关方对《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标准等的执行有疑问,可发邮件件至hbc@miit.gov.cn及wrfz@cesi.cn。
本文件将根据《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的制修订,以及相关技术和产业的发展予以适时更新和调整。
附件:实施《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的常见问题答疑
相关链接: 《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